财务处部门职能
1、执行《会计法》,执行国家财经纪律,遵守职业道德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,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会计事务,为学校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。
2、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、合法性,对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及单位内部管理条例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。对于弄虚作假、不真实的原始凭证不受理,情节严重的提报单位领导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。
3、建立会计账册,有序按会计核算的日常程序进行每一项业务核算。根据完整准确的会计资料,编制记账凭证、记账、打印账本、对账、报账等,提供及时、合法、真实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按照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财务档案的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调阅和销毁。
4、负责组织各部门年度各类经费财务收支预算编制,控制预算执行进度,年终进行财务收支决算,编制各类经费决算报表。
5、负责全校工资及奖金福利的发放,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、公积金、房租、水电等杂费。负责全校各类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等发放工作。
6、审核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申购,登记学校国有资产,督促各部门按有关条例管理国有资产,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,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。
7、掌握执行国家金融政策,分析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,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8、负责收费项目报批及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。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费标准,收取学杂费等各项费用。
9、负责草拟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各部门的经济活动,加强财务监督。草拟校内外各部门的经济合同,并监督合同的执行。负责检查、指导校内二级财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。
10、负责本处室及本校下属单位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组织岗位业务学习和培训,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