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资采购报销指南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7-05浏览次数:0

物资采购报销指南

(含办公用品、低值品、材料、易耗品)

一、网络报销需提供以下单据

 1、福建中医药大学日常经费报销单(经办人网上填写的报销单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,从报账系统中打印,并附2至7项材料送财务处)。

 2、发票,请经办人、验收人在发票正面靠右边空白处签名。

 3、耗材及低值易耗品申购领用单、或耗材平台申购领用单。

 4、刷卡记录或银行汇款记录(如未付款,此项无单据,如已有预付款,则应据实填写预付金额以防重复汇款)。

 5、采购合同(批量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万)。

 6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(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) 。

 7、中标通知书(有招投标的业务)。

以上2至7项请经办人从网上报账系统中按日常报销业务填写,并将上述图片(超过8张的请按压缩文件)上传以便财务人员审核及项目负责人审批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、经办人取得的发票按原始发票管理要求执行。

2、各单位购买的零星办公用材料、易耗品和展板等,随买随用,不做库存管理。

3、各单位低值品、材料、易耗品的采购、验收及出入库等工作按《福建中医药大学低值品、材料和易耗品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

4、发票上经办、验收签名必须是本校在职员工或海峡人才派遣人员本人的真实签名

5、物资采购结算应采用公务卡或银行卡结算,一次性支付在1000元以上的,原则上应采用转账方式结算。

6、购买教学、科研耗材,请通过耗材网络申购平台办理。